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发〔2017〕3号)和《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开放性基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激发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实践,提升医学技术一级学科科学研究水平,经研究讨论,医学技术一级学科拟设立开放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主要支持与康复医学、医学检验相关研究或相近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优先资助本学科特色方向,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1.马王堆导引术临床应用研究
2.常见疾病与损伤的康复临床和基础研究
3.康复辅助技术与产品的开发及应用研究
4.中西结合检验相关基础研究
5.肿瘤标志物相关基础及临床研究
6.宫颈癌筛查基因检测方法学的开发及应用研究
7.基因检测与乳腺癌预测、诊断、监测及预后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二、资助对象与申报条件
1.我校及附属医院康复学科在职人员。目前已承担国家级项目者原则上不予资助。
2.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3.申请者本人必须具备实际负责并主持本项目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已立项开放基金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每位申请人(不含参与者)仅能申报1项。
4.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1个。
5.同一项目已经申请其他级别项目并获得立项,不得以相同内容再次申请开放性基金,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三、资助形式与金额
各类项目经费来源学科经费,一经立项将采取校级科研课题的模式开展管理和考核工作。重点项目每项研究资助金额3.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研究资助金额1.0-2.0万元,共资助10-12项。
四、项目申请与管理
1.申请人需按申报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
2.凡经本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由研究者共享,所有成果必须将湖南中医药大学作为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必须为相应学科团队人员。
3.获资助后取得的成果来源应当要标注“湖南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一级学科开放基金项目”资助。结题要求以申报书中填报的为准。
五、执行年限
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资助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考核优秀的项目实行滚动支持。
六、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科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见附件1。
2.项目申请人需在2021年5月30日前向学科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针灸推拿学院,第三教学楼10楼1006室
联系人:谭洁
电 话:13548668605
电子邮箱:86869454@qq.com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科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湖南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一流学科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