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新

关于药学一流学科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年05月17日 09:16  点击:[]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发〔2017〕3号)和《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开放性基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激发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实践,提升药学一流学科科学研究水平,培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研究讨论,药学一流学科拟设立开放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一)天然药物化学与分析研究;

(二)修饰及组合制剂制备与评价研究;

(三)生药品质评价与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四)药理学研究;

(五)新药设计、合成以及生物活性研究。

二、资助对象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本学科成员,其中获得博士学位者优先资助。

三、资助形式和金额

各类项目经费来源学科经费,一经立项将采取校级科研课题的模式开展管理和考核工作:拟资助课题10项左右,每项2-5万元。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正式受聘于我校,每年在校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2)申请者曾主持(含在研)的开放性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

3)申请者申请(含参加)开放性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只能主持一项。

4)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1个。

5)同一项目已经申请其他级别项目并获得立项,不得以相同内容再次申请开放性基金,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6)2018年度以来已立项药学学科开放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

五、项目申请与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资助时间为:202171日至2023630日,项目开展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立项,收回经费

2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见附件1。

3项目申请人在2021年530日前向药学学科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4)科技处会同学科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及时通知获得基金资助的申请人做好项目预算

5)成果署名:项目来源注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药学开放基金项目PharmaceuticalOpen Fund ofDomestic First-class Disciplines (cultivation)of Hunan Province,符合湖南中医药大学成果统计署名要求,第一单位含湖南中医药大学字样,项目负责人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项目结题时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以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药学院实验楼C633室

人:彭彩云

 话:13874807689

电子邮箱:952294018@qq.com

 

上一条:关于医学技术一级学科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