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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12日 10:05  点击:[]

各部门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校行科字2008〕1的有关规定,现决定2017-2018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材料要求

1. 结题范围:2017-2018年立项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附件1)。

2. 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报告》(附件2)

(2) 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 论文、著作复印件;其它(专利、奖励、人才培养等说明及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中需将项目负责人姓名、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编号等标识出来。

  (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部门认真审核结题材料是否达到结题要求,并填写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结题材料及汇总表(部门负责人签章后)纸质版(一式一份)请于2021年5月28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30322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的研究成果达到申请书计划的预期成果,即可通过结题;

2.项目主持人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作为结题成果。

3.项目主持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正式录用函作为结题成果。


附件:1.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7-2018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一览表

2. 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报告

3. 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1年5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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