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推进炮制技术传承基地的各项建设,激发创新思维,提高基地整体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实践,提升炮制基地文化建设、技术建设和人才建设等,经研究讨论,炮制技术传承基地拟设立开放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一)中药特色炮制技术和饮片制定工艺规范和质量标准;
(二)临床短缺品种临方炮制研究;
(三)中药材和饮片炮制的药效成分研究;
(四)湖南优势特色饮片和炮制品种的挖掘与研发。
二、资助对象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资助形式和金额
各类项目经费来源炮制技术传承基地专项经费,一经立项将参照《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开放性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校行科字〔2019〕4号)开展管理和考核工作。拟资助课题5项,每项资助金额2万元。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2)申请者曾主持(含在研)的开放性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
(3)申请者申请(含参加)开放性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只能主持一项。
(4)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1个。
(5)同一项目已经申请其他级别项目并获得立项,不得以相同内容再次申请开放性基金,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五、项目申请与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资助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
(2)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项目结题人请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和结题汇总表(附件2)。
(3)项目申请人在2025年12月05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或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贰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56963113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4)炮制技术传承基地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报科技处备案,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及时通知获得基金资助的申请人。
(5)成果署名:项目来源注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开放基金项目和项目编号,符合湖南中医药大学成果统计署名要求,第一单位含湖南中医药大学字样,项目负责人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精诚楼附楼540室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19522635868
电子邮箱:569631135@qq.com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