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推进湖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各项建设,切实提高国际实验室整体创新能力和推动科技合作和创新实践,湖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国际联合实验室拟设立开放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一)中药民族药物药效物质基础研究;
(二)天然活性分子的发现与作用机制研究;
(三)天然活性分子的合成、结构优化与药效学研究;
(四)活性分子的生物转化或生物合成研究;
(五)中药民族药物资源培育与品质评价;
(六)湖南民族药材临床制剂开发研究。
二、申报者要求
(一)申请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 已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已入选各类相关人才计划的申报者,原则上不列入推荐范围。
三、资助形式和金额
各类项目经费来源实验室建设经费,一经立项将按照校级科研课题的模式开展管理和考核工作。拟资助课题5-8项,每项资助金额3-5万元。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主持申请项目的研究。
(2)申请者曾主持(含在研)的开放性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
(3)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项目经费须依托校内合作者进行管理。
(4)同一项目已经申请其他级别项目并获得立项,不得以相同内容再次申请开放性基金,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五、项目申请与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3年,资助时间从2026年1月1日起。
(2)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国际联合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
(3)项目申请人在2025年11月24日前向本实验室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569631135@qq.com),逾期不再受理。
(4)国际联合实验室会同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予以公示。
(5)成果署名:项目来源应当标注湖南中医药大学和湖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国际联合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ject from TCM and Ethnomedicine Innovation &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Laboratory)及项目编号,符合湖南中医药大学成果统计署名要求。
(6)项目结题时应提交结题报告、学术著作复印件、以及专利或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精诚楼540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19522635868
电子邮箱:xudongzhou999@163.com, 569631135@qq.com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中医药民族医药国际联合实验室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