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做好我校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举措
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优化人才项目名称,加大培养国家级人才力度,实施青年A类项目延续滚动资助,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深入实施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持续加强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不断扩大联合基金规模,详见《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第一部分。
二、申报条件与渠道
1.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及各项目类别申报、年龄要求、限项规定等详见《申报指南》第二、第五、第六部分。
2.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2026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请人请登陆“湖南省科技云平台”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以下简称“科技云”)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4.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八部分。申请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申请人在信息系统完善信息时务必填写所在二级学院完整名称。
三、申报时间节点与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申报,对于创新群体项目、重点项目、青年A类和B类项目的潜在申报对象要做到全面摸底和点对点动员。
2.各学院负责按申报指南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严格把关,须对项目申请人年龄、学位、职称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本学院需申请用印的申报材料(合作协议等)电子版,于9月1日17:00之前发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汇总需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办理临床伦理批件的纸质材料(附件4),于9月1日15:00-17:00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一办407),办理临床伦理批件项目汇总表同步发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
4.需办理动物伦理材料的,请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于9月2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并于9月5日汇总盖章纸质版至实验动物中心三楼办公室办理。
4.各申请人应于9月6日16:00之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各学院科研管理部门于9月8日16:00之前登录“科技云”对本院的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及提交。逾期申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学院未审核的,学校将不予推荐。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进入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A类项目或B类项目第二轮会议评审但未获批立项的申请人,如未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A类项目,均可申报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A类项目的,可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2.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新增设立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资助毕业3年以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高校联合基金新增设立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护航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项,申请人应是毕业5年以内(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4.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填写2026年1月1日,结束日期填写2027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填写2026年1月1日,结束日期填写2028年12月31日。
5.青年A类、B类、C类、D类和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6.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申请主持1项,请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参与人逐一确认,避免超项;在研主持项目计入限项。
7.申请人有正在主持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报除青年A类和B类之外的项目。
8.已入选芙蓉计划①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领军或青年层次类别、②高校学术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学者类别(原芙蓉学者青年项目)、③青年人才项目(含原湖湘青年英才项目、原省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原“小荷”人才除外)、原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青年项目、原省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支持项目文化青年类别)、④青年B类项目但支持期尚未结束的,不能申报青年A类项目。
9.在站博士后只允许申报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其余项目不可申报。
10.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施范围扩大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项目采取推荐制,由各高校限额推荐,具体推荐要求另行通知。
11.申请人与参与人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学术奖励等)上限为10项。
12.申请人与参与人须签署纸质版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模板通过信息系统下载),不得代签字。
13.联合基金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见《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联合基金指南”)。
14.高校联合基金和医卫行业联合基金资助领域参照《申报指南》,其他联合基金资助领域参照《申报指南》及相应联合基金指南,请申请人仔细阅读。
15.涉及科技伦理的研究,应当提供相关的伦理证明。其中动物伦理可按时间要求在学校实验动物中心办理;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展临床研究的项目由各学院汇总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统一办理;在其他单位开展临床研究的,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办理临床伦理。以上材料逾期均不予受理。
五、咨询方式
省科技厅基金办:0731-88988757、88988701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305室(邮编:410013)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傅维劼 欧阳倩 0731-88458071
学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邮箱:hzdkjcxm@hnucm.edu.cn
相关网址链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508/t20250801_33756761.html)
附件:1. 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 2026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
4.临床伦理材料模板
科技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