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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南中医药大学第十二届科普作品大赛的通知

2024年03月26日 15:39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发〔2023〕5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湘卫函〔2021〕220号)、《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23〕58号),我校决定举办湖南中医药大学第十二届科普作品大赛,评选培育一批优质的科普作品,扩大中医药科普在全校的影响力,推动我省中医药科普知识传播。现将《湖南中医药大学第十二届科普作品大赛实施方案》(附件)转发并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传承兴岐黄,惠泽谱新篇”为主题,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第十二届科普作品大赛,彰显中医药文化自信,营造全校广泛参与、积极创作、踊跃传播的浓厚中医药科普氛围。

二、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

三、大赛内容

(一)基本范围

本次科普作品大赛主要围绕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中医药守正与创新、中医药与公共卫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等相关内容。

(二)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以中医药健康科普内容为主,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视角贴合人民群众生活。题材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2.作品要求原创,不得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作品内容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等后果,由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作者承担法律责任。

3.参赛单位应对参赛作品的科学性负责,各学院将作品简介等材料报学校科技处。

(三)大赛形式

聚焦大众关注的中医药热点话题,借助PPT、图片或道具,以情景剧、舞台剧、戏曲、相声、小品、演讲等形式,将深厚的中医药专业知识、丰富的临床经验结合生动有趣的艺术形式进行演绎,通俗易懂地阐释中医药科普知识。参赛选手一般应当采用普通话进行现场演示,不得使用配音。

四、大赛流程

大赛分学院初赛、学校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各学院初赛

2024年3月-7月期间,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初赛,初赛应采取现场演示方式,择优遴选1-2个作品参加决赛。(教师人数在8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2个作品参加决赛)

(二)学校决赛

2024年9月,由学校科技处、宣传统战部、校团委联合组织开展校级决赛(预计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本次决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6个,优胜奖若干个。

(二)根据初赛和决赛组织情况,大赛设优秀组织奖6个。

(三)进入决赛作品将在网络对外公开展示并进行投票,根据作品网络投票排名设最佳人气奖3个。

赛后设立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科普专项,获奖项目以后资助形式予以立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科普作品项目予以重点项目资助,资助金额0.8-1万元;获得三等奖、优胜奖、最佳人气奖的项目予以一般项目资助,资助金额0.3-0.5万元。立项予以就高原则,不予重复立项。资助金额主要用于作品后期的打磨、协调推广宣传及用于申报省级科普项目的孵化与培育。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活动要求,认真选拔优秀选手(团队)参加本次比赛。各项目负责人需由本校教师担任,且每个参赛作品需有1名(含)以上教师,3名(含)以上学生参与,有选手因故不能参加竞赛者,视为自动放弃竞赛。选手因自身健康原因,不能参加比赛需要临时更换者,须提前报比赛组委会审核同意。

(二)所有参赛作品资料一律不予退还。参赛作品均视为已获得参赛学院或个人同意,赛事组委会对作品有无偿用于公益宣传和纳入学校网站、网络平台的权利。请各学院于2024年8月15日17:00前将《湖南中医药大学第十二届科普作品大赛参赛回执》、参赛作品背景视频或PPT(视频、PPT画面比例16:9)汇总后报送至指定邮箱(hzdkjckx@hnucm.edu.cn)。报名回执及参赛作品请统一备注:学院名称+节目名称。

(三)各学院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赛事开展情况宣传报道和中医药健康科普,吸引社会和民众关注,为科普大赛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朱萱、熊桦 0731-88458735

         大学生科协科普部: 邝溪 18175757206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第十二届科普作品大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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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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