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推进炮制技术传承基地的各项建设,激发创新思维,提高基地整体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实践,提升炮制基地文化建设、技术建设和人才建设,经研究讨论,炮制技术传承基地拟设立开放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1)中药特色炮制技术和饮片制定工艺规范和质量标准;
(2)临床短缺品种临方炮制研究;
(3)中药饮片生产共性关键技术;
(4)湖南名老中医专著、湖南优势特色炮制品种进行收集、整理、归纳、发掘;
二、资助对象
本单位炮制技术传承基地成员。一般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本学科成员。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资助形式和金额
各类项目经费来源于炮制技术传承基地专项经费,一经立项将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开放性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校行科字[2019]4号)开展管理和考核工作。每项资助金额2万。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正式受聘于我校(院),每年在校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2)申请者曾主持(含在研)的开放性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
(3)申请者申请(含参加)开放性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只能主持一项。
(4)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1个。
(5)同一项目已经申请其他级别项目并获得立项,不得以相同内容再次申请开放性基金,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五、项目申请与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资助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项目申请人需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
(3)项目申请人需于2022年11月14日前向药学学科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贰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4)科技处会同炮制技术传承基地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及时通知获得基金资助的申请人。
(5)成果署名:项目来源注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开放基金项目和项目编号,符合湖南中医药大学成果统计署名要求,第一单位含湖南中医药大学字样,项目负责人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项目结题时应发表核心期刊收录论文1篇(含1篇)以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药学院实验楼B417室
联 系 人:石继连 彭彩云 姚敬心
电 话:13574815972,13874807689,18874814840
电子邮箱:3040291644@qq.com,952294018@qq.com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