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筑牢学校疫情防控防线,现特将科研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安全自查疫情期间,实验室负责人应落实主体责任,每日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建立实验室值日机制。实验室应设置值日表,值日生每天负责进入实验室人员的登记、体温监测、实验室公共区域清洁消毒等工作。
(三)制定实验室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有针对性且具体可行的实验室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妥善应对突发状况。
(四)加强实验人员管理。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实验室,同时加强实验室内部人员健康信息的日常管理,做好实验室内的清洁消毒工作,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着工作服、佩戴口罩,对未着工作服或佩戴口罩进入者应当予以劝阻。并按规定对实验室以及公共空间等进行全面消毒。每天保持室内通风2次以上。
(五)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实验耗材以及剧毒危化品等均处于安全管控状态。
(六)前往实验室途中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从严从紧做好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所有在校在岗师生员工(含临聘人员)佩戴口罩、凭证件、扫“湖南场所码”进入校园,主动配合门卫的检查和检测体温。
联系人:科研平台管理科 张雪 0731-88458735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