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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06日 16:05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1〕26号)精神,省教育决定开展2021年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采取省级限额推荐、部级认定的方式,面向经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各依托高校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省教育厅将择优向教育部推荐2个。

二、推荐条件

1.自协同创新中心立项建设以来,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明确中心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注重加强自身创新条件与能力建设,对中心的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资源条件配置、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配套改革政策明确、落实到位。

2.协同创新中心能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四个面向”,瞄准真问题,组织真团队,开展真研究,推进真协同,作出真贡献。在重大科学前沿、优秀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及区域发展方面已经承担了重大协同创新任务、开展了实质性产学研协同创新;协同增效明显、影响力大,政府、行业及社会认同度高。

3.协同创新中心未来的建设发展能聚焦我省“三高四新”战略,与我省创新链、产业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能对深化产学研一体化,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贡献。

、工作要求

1.请各部门对照推荐条件进行申报推荐

2.请于20219月10日前,将《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份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套报送科技处成果与平台管理科,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受理本轮为限额推荐,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1.大学科技处:张雪           电话:0731-88458735

     E-mail:378697535@qq.com

2.省教育厅科技处:郭龙涛  电话:0731-85305027

     E-mail:4739947@163.com

 

附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

 

                          科技处

                                              2021年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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