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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23日 16:11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面向全省创新发展需求,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资助自然科学及与自然科学相交叉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为推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和《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湘科发〔2020〕126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围绕一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吸引省内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进入国际国内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

(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围绕一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际国内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

(三)面上项目。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围绕一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四)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围绕一个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五)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省市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省内市州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和当地企业合作,吸引和凝聚全省乃至全国优秀科技人员,解决当地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六)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科教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省内高职高专院校与在湘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开展研究,共同促进产学研的深度融合,推进我省的创新驱动发展。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七)科卫联合基金项目。科卫联合基金项目支持省内医疗卫生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开展研究,共同推进卫生和健康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推动我省卫生和健康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八)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科药联合基金支持省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的企业及科研机构开展实用技术和方法研究、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质量标准完善提高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及人才培养,推进我省药械化科技创新发展。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九)科市联合基金项目。科市联合基金支持我省产业现代先进测量技术和方法研究、计量检测关键技术研究、质量标准完善提高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及人才培养,推进我省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申请者一经选定项目类型,在申报、受理、评审及立项过程中不得转为其他项目类型。

、限项申请规定

(一)申请人实行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科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省自科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2次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不在此项限制范围内

(二)获得过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和省科技领军人才资助的,不得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湖南省“湖湘青年英才”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报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主持1项;申请(申请人)和正在主持(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重大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有逾期未验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省自科基金的限项规定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在读研究生申请省自科基金的限项规定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申请

研究内容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三、申请者的条件

(一)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二)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六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三)申请者曾主持的省自科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有在正常执行期尚未结题的省自科基金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四)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和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在职人员(项目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作为申请者(项目负责人)的,还应符合前文所述限项申请规定。

(五)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六)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1日未满40周岁(198111日以后出生)。

3.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申请者与湖南省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5.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6.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上述25条件的,可以申请。

7.以下人员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获得过湖南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或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获得过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1日未满35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请者未满37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3.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申请者与湖南省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5.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6.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华人青年学者,符合上述2-5条件的,可以申请。

7.以下人员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获得过湖南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获得过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1日未满58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当年11日男性年龄未满35周岁(198611日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2.申请者为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4.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类别)资助2次以上(含2次)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

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1日未满58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科教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1日未满58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申请者所在单位必须是教育厅认可的高职高专院校。

科卫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8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依托单位须与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签承担40%资助经费的协议

科药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1日未满58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3.依托单位为省药监系统内各单位、省内药械化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药械化企业。

市场监管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者在申请当年11日未满58周岁(19631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

2.申请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字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中。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科重点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详见《申报指南》。

(二)2022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报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申请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01116: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三)经费预算。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试点经费包干制和负面清单制,不需编报项目预算。联合基金项目预算请参照《申报指南》中预算编制须知。

(四)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五)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和填写学科代码,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二级学科填写,交叉科学领域可以填最多可填5个学科代码,其他科学领域最多可填写2个学科代码

(六)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联合基金若有合作单位,需要在附件上传合作协议,其他类型项目不需要。

(七)如需专家推荐的,须在系统中上传由推荐者签字并加盖推荐者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推荐意见的扫描文件。

(八)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211日。终止时间填写20241231(单独发布的项目除外)

(九)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十)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李丹丹、王雅静  8845807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咨询电话0731-88988730

省科技厅基金办咨询电话:0731-88988701/88988757

 

附件12022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8、各市州联合基金申报指南

附件9、科教联合基金申报指南

附件10、科药联合基金申报指南

附件11、市场监管联合基金申报指南

附件12、申报书模板

 

  • 附件【附件1-12.zip】已下载

上一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评估工作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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