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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中医药理论和中西医结合理论研究)的通知

2020年11月27日 08:55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文件精神,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中西医结合理论的传承与创新研究,学校决定组织2020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设置与申请条件

1、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25项,项目申请人应围绕申报指南选定的重点资助领域进行申报,做好课题设计。

2、项目申请人应为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含)以下。

3、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近3年主持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本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1、根据《2020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和科技开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各重点资助领域组织申报工作。

2、校级科研基金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为三年(2021.01-2023.12),一般项目研究年限为两年(2021.01-2022.12)。

3、校级科研基金重点项目经费资助5万元/项,一般项目经费资助3万元/项。

4、申请人应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三、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要求

1、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年度提交《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如实填写项目执行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制定下一年度研究工作计划

2、项目结题需提交《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相应的成果简介相关材料。每一个项目完成后要对中医药理论或者中西医结合理论发展有促进作用。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截止时间

1、项目申请人登录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网站下载项目申请书模板进行材料填写,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连同申请书电子版一并提交所在学院或部门。

2、各学院(部门)汇总材料审核盖章,报送纸质申请书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或产学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303223@qq.com。

3项目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校级科研基金申报联系人

王雅静、向    0731-88458072

五、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依时提交,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各二级单位应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2、学校将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和内容比对查重,凡弄虚造假者或本次申请书同往年立项项目申请书高度相似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附件1:2020年度校级科研基金和科技开发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0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0年11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12月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学术著作等科研工作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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