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中医药〔2008〕41号)的规定,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于4月对我校2013年-2018年湖南省中医药科研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为做好此次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材料要求:
(一)结题范围: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到期应结题的项目(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1.《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附件2)
2.课题任务书的复印件;
3.研究计划人员、单位变更批复(无变更不需提供);
4.研究总结技术材料;
5.发表论文(复印件)、著作目录;经费支出证明材料(复印件);其它(专利、鉴定、奖励、人才培养等说明及证明材料等)。
二、结题受理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9年4月1日以前将以上结题纸质材料、汇总表(附件3)及所有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完成情况报告表电子版发送至9430221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查看结题注意事项(附件4)。
联系人: 李丹丹 朱萱
联系电话:0731-88458072
附件:
1. 2013年-2018年湖南省中医药科研基金未按期结题项目名单
2. 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
3. 部门汇总表
4. 结题注意事项
5.《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中医药〔2008〕41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