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一清理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结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2016年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一)结题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1、《结题报告》,报告样式请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首页“样本下载”栏中下载(http://kjt.hunan.gov.cn/bsfw/ggfw/ybxz/);2、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立项合同书复印件(滚动合同不需要准备);3、研究成果复印件;4、结题报告(与合同、成果复印件装订成一册,一式二份);5、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见附件2,请二级部门提供,无此表的不予接受结题材料)。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制作结题报告。结题项目应符合《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表1中至少一项条件。
2、结题成果如论文、专著等须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英文:supported by Hu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和项目编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论文要求正式发表,论文附件至少包括论文首页和标注页,并用荧光笔涂在标注处;专著要附原件。专利要附证书复印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要附批文复印件。
4、培养人才情况须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封面。
5、经费决算表的填写:所有项目决算表均需项目负责人按照实际支出如实填写,并盖好财务部门公章后上交至各二级部门,请各二级部门认真组织做好结题项目材料的审核工作,未盖财务公章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不予以报送。
6. 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请提交详细的失败原因分析报告一式两份,理由不充分也将作为撤项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到期仍未结题的项目后期不再受理结题申请,基金办将采取追回已拨经费、撤销项目资格、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理措施。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相关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模板见附件3)。因此,申请结题验收、中期评估项目还需通过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分别提交一份最终科技报告、中期进展报告,授权码见附件1,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省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黄卉 84586773夏艳红 84586791)。
四、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按时报送盖好财务公章的结题报告和加盖部门公章的成果汇总表,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441850457@qq.com。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雅静 李丹丹
联系电话:0731-88458072
邮箱:441850457@qq.com
附件:
1.省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清理名单
2.成果汇总表
3.科技报告模板
4.基金办紧急通知文件
科技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