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9年6月30日前执行期满未结题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验收内容:
以签订的《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中有关目标任务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与标准,着重验收考核项目承担单位以下内容:
(一)合同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关键技术研发及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专利、论文等项目预期成果完成情况;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新增就业、环保等主要社会指标完成情况;科技报告撰写与呈交情况(2017年1月以后到期的科技重大专项)等。
(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核算、使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三)项目其他绩效情况。专项组织实施与服务取得的成效,如产学研结合、重大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
三、验收材料:
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已全面启用网络验收评审系统。验收材料填报准备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网络填报: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按要求提交材料,并上传项目执行期内各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含投入、产出方面的相关票据)。登录网址http://175.6.46.174:8088/Admin/Default.aspx
其中佐证材料主要包括:
1.支出凭证(购置发票、转账凭证)等项目投入的佐证材料;
2.检测试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技术指标佐证材料;
3.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立项支持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销售发票、销售合同、缴税凭证等经济指标佐证材料;
4.新增就业、节能环保等社会指标佐证材料;
5.知识产权证明、科研论文等成果指标佐证材料;
6.与项目验收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二)纸质材料:待系统中提交的验收申报材料处于“政策法规处(监督管理处)审验通过”的状态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2份)提交至科技处407办公室。
验收材料需A4纸打印胶装成册,含验收申报表(系统导出的PDF文档)、真实性承诺书和相关佐证材料。
四、验收方式
(一)材料验收。对立项经费在15万元(不含15万元)以下的一般项目(前资助类项目),原则上以材料验收方式进行,由学校科技处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并将验收申报材料(1份)、验收综合意见、验收项目汇总函报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备案;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项目且立项金额在15万元以下的(不含15万元)由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材料验收。
(二)会议验收。对立项经费在15万(含15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不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集中会议验收方式进行,由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验收。
(三)现场验收。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立项支持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以现场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由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验收。
三、验收程序
(一)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3月22日
前通过长沙市科技综合管理系统(http://220.248.180.170: 8088/Admin/Default.aspx)填写项目验收材料,上传项目执行、指标完成情况和财务凭证等佐证材料。
(二)审查受理。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通过长沙市科技综合管理系统对申请验收项目的材料,进行集中在线受理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清晰的退回。学校科技处集中受理一般项目纸质材料。
(三)组织验收。学校科技处组织(一般项目)材料验收,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会议验收或现场会议验收。
(四)结果公示。由长沙市科技局统一对验收结果进行网络公示。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至407办公室,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并行文推荐,通过结题的项目,长沙市科技局颁发结题证书。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丹丹 朱萱
88458072
附件:
1.2019年第一批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需结题项目清单
2.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一般项目)需结题准备材料
3.结题验收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