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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先进科技工作者、先进科技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2017年10月11日 16:19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三次科技大会即将召开,为了充分调动和激发学校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学校科技事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学校拟表彰近五年(2012年-2016年)为大学科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从事一线科研和教学的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种类:

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先进科技工作者、先进科技管理工作者。

二、各类奖励申报条件

(一)优秀创新团队(评选5个)
  1、优秀创新团队一般应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创新载体和科研基地为依托,以优秀团队带头人为核心,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科技资源的有机整合。

2、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学术造诣和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带头人近五年内具有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点)科研项目的经验,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前三名)。

3、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5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以及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氛围。

4、团队近五年内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3项者:

(1)承担过5项以上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点项目,并主持横向课题研究经费每年人均至少10万元或主持纵项课题研究经费每年人均至少5万元。

(2)团队成员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年均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5篇(含1.5篇),其中3篇以上(含3篇)被四大索引(SCI、SSCI、EI、ISTP)收录或8篇以上(含8篇)在Medline、CSCD核心库、CSSCI核心库全文收录。

(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2项。

(4)取得1项以上(含1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创造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10个)

必须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在学校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勇于进取、积极肯干、工作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其中2项者,可以推荐申请优秀科技工作者: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前六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五名完成人或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2. 主持新增国家级项目2项及以上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

3.近五年取得1项以上(含1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4.近五年自然科学研究的科研工作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0篇以上(含10)高水平科研学术论文,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科研工作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6篇以上(含6篇)高水平科研学术论文(被四大检索系统“SCI、SSCI、EI、ISTP”收录或被Medline、CSCD核心库、CSSCI核心库全文收录和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5.近五年横向课题到账经费≥50万。

(三)优秀科技管理工作者(评选10个)
  1、热爱中医药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诚实可靠;从事科技管理工作不少于2年;

2、能够学习掌握科技管理知识,具有较高的科技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对科研项目管理或重点学科、实验平台等管理工作做出贡献,得到本部门的公认。
  3、在科技管理中开拓创新,提出的管理举措或设计的项目活动,对本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4、善于发挥专家作用和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科技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先进科技工作者由各部门根据条件推荐申报,名额不限;先进科技管理工作者由各部门推荐申报,每部门限报1人。
  (二)申报的团队或个人分别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优秀创新团队申报表》(附件一)、《湖南中医药大学先进科技工作者申报表》(附件二)、《湖南中医药大学先进科技管理工作者申报表》(附件三),由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学校科技处。相应的附件材料(项目立项文件或合同、科技奖励获奖证书、专利授权证书、论文全文和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需在科研管理系统http://210.42.176.69中填报(附件材料不再受理纸质材料)。账号个人工号,初始密码:123456。
   (三)科技处依照评选条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发现有编撰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并参照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理;校(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表彰的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后再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授予“湖南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湖南中医药大学先进科技工作者”和“湖南中医药大学先进科技管理工作者”荣誉称号,予以表彰。

四、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真正做到评出水平,评出先进。

(二)请部门2017年1020日前将推荐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科技处4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30221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丹丹  朱萱

联系电话:0731-88458072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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