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要求,校学术委员会实行年度报告制。2023年,学术委员会会坚守学校使命,维护学校学术声誉,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学术创新,服务学校发展战略,独立、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
一、积极建言献策,服务学校发展战略
学术委员会立足新阶段机遇与挑战,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结合学校和学科建设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对学校2023年本科教学评估建设方案进行通讯评议,着力推进科教融汇,支持学校基础研究与学科优化。
二、开展科技伦理治理宣传教育,提高科技人员防范风险意识
为了提升我校科研人员科技伦理治理意识,校学术委员会协同科技处、科技创新中心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学习。通过宣讲教育活动,丰富了广大师生科技伦理知识,增强了科技伦理意识,明确了科技伦理审查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规范了伦理委员会的职责、工作流程,强化了科技人员遵守科技伦理、坚守优良学风的准则意识。
三、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等职权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是由校内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校最高学术机构,是教授治学理念的具体体现。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依据《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在学校学术咨询、学术评价与学术审议、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学术治理体系,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进一步理清了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的相关职能、权责的边界,完善了工作流程与制度,积极构建“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互独立与相互支撑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
(二)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积极行使学术评价和学术咨询职能
2023年4月11日,校学术委员根据《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2号)、《关于印发<“三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湘科发〔2022〕34号)文件要求,审核审议项目申报名单,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校学术委员会一致决定推荐姚小磊、刘未艾、张伟、梅志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张堃、范洪桥、毛昀、李汪洋、吴泳蓉、宋祯彦、李金霞、蒋林、杨毅敬、周旭东、田星、周芳亮、钟欢、邹俊驹、易琼“湖湘青年英才”15人至科技厅参加省科技创新人才评比。
2023年4月18日,校学术委员会按照《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学技术普及专项的通知》(湘科协通〔2023〕13号)精神,审核、审议2023年度湖南省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名单,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校学术委员会一致决定推荐邝高艳同志为我校科协2023年度湖南省“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托举对象候选人;赵洪庆同志为我校科协2023年度湖南省“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托举对象候选人;余黄合同志为我校科协2023年度湖南省“小荷科技人才专项”托举对象候选人。
2023年8月2日,校学术委员会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3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审议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申报名单,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校学术委员会一致同意推荐陈伶利为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各位委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处理学术事务的能力。以上简要报告了2023年度工作,总体而言,学术委员会运行情况良好,委员们也恪尽职守。在现代大学制度中,赋予了新职能的学术委员会肩负重任,各项工作都处于探索之中。从建立、运行到成熟,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学术委员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处理学术事务的能力,克服缺点,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学校需要形成尊重学术、规范学术权力运行,关心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关心和支持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校学术委员会将在学校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完善学术管理体制、制度和规范,努力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