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学术委员会按照学校党委的总体部署,围绕学校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学术评价、学术咨询、学术决策职能作用,结合疫情防控需要,适时采用线上、线下、通讯评议等形式,积极就学校战略发展、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科研创新等事项提供学术评议,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
一、积极建言献策,服务学校发展战略
学术委员会立足新阶段机遇与挑战,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为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提出意见建议。结合学校和学科建设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对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进行通讯评议,支持学校基础研究与学科优化。
二、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重要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指示批示,会同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院、校科协等部门,共同推进科学道德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形成了以“科研人员-二级学院-学校”三级联动自查机制,严格查处校内学术不断的行为,引导广大教师和学生恪守学术规范,增强广大师生科技报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风清气正学术环境。
三、履行审议职能,发挥专项学术事务议事决策作用
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是由校内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校最高学术机构,是教授治学理念的具体体现。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依据《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工作职能,在学校学术咨询、学术评价与学术审议、学术道德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学术治理体系,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
根据《转发关于做好“308篇论文”涉嫌造假事件调查工作的通知》,发现我校人员涉嫌使用反向翻译软件合成,涉嫌论文造假。我校高度重视,按要求对其积极开展调查,全面了解情况,严肃核查事实。11月26日下午,由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就学校行政调查小组调查情况及学术评议小组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处理建议进行了深入讨论,最终形成认定结论和处理意见。
(二)充分发挥学术组织作用,积极行使学术评价和学术咨询职能
2021年8月1日,校学术委员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规程(试行)》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湘科计〔2021〕8号)文件要求,审核审议项目申报名单,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校学术委员会一致决定推荐刘林、宋厚盼和覃艳为湖湘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林丽美和蔡雄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庹勤慧为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2021年10月21日,校学术委员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十一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第二届科技工作者和第十一届青年科技奖组织评审,审核、审议2021年“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奖”申报名单,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校学术委员会一致决定推荐人选。
各位委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处理学术事务的能力。以上简要报告了2021年度工作,总体而言,学术委员会运行情况良好,委员们也恪尽职守。在现代大学制度中,赋予了新职能的学术委员会肩负重任,各项工作都处于探索之中。从建立、运行到成熟,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学术委员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处理学术事务的能力,克服缺点,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学校需要形成尊重学术、规范学术权力运行,关心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关心和支持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校学术委员会将在学校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完善学术管理体制、制度和规范,努力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学术事务上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三届学术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