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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11日 11:03  点击:[]

各学院、部门、医院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科办督〔2025〕108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现将开展全校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加强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倡导优良作风学风,强化科研诚信教育,夯实学校科研诚信体系,建立防治结合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科研失信行为,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推动形成求真务实、诚信严谨的科研生态。

二、自查范围与主要任务

(一)自查范围

2023年以来,全校科研人员以大学为署名单位(含直属附属医院)发表的中英文学术论文中,被期刊撤稿或主动撤稿的论文。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梳理核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逐一排查2023年以来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详细核实撤稿原因、涉及人员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科研人员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漏报。收到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清单的单位请着重对相关论文开展核实调查

2.规范形成报告。各单位汇总本单位自查情况,按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对核查确认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留存调查过程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如期刊撤稿说明、作者情况说明等)备查;对确认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由第一通讯作者所在单位牵头,严格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行政调查、组织学术评议,充分听取涉事作者陈述申辩后进行相应处理。调查处理过程需保障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合法权益,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须经涉事作者签字确认。

3.深化整改“回头看”。各单位需结合2023年以来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自查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回头看”,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本次自查中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若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从重处理。

4.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需进一步压实科研诚信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学术不端整治工作,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三、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自查工作,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全体科研人员需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主动配合自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二)按时报送,规范存档

各单位须于2025年12月27日前完成本单位自查、核查及整改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校科技处成果与平台管理科

1.自查报告附件1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须提供谈话笔录(附件3)、本人说明(论文基本信息、、实验过程及研究数据的基本情况、投稿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行政调查报告(附件4)、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附件5)、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附件6)。

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本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校科技处指定邮箱。

(三)强化监督,严肃追责

学校将对各单位自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自查不认真、敷衍了事、瞒报漏报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家栋、邝鸣

联系电话:0731-88458068

联系地址:一办公楼406室

联系邮箱:kjcjlpt@hnucm.edu.cn


附件:

1.自查报告提纲

2.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

3.谈话笔录模板

4.行政调查报告模板

5.科研诚信问题线索核查报告模板

6.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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