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相关单位:
为促进与国内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学术交流,达到强强联合、互相促进、优势互补的目的,建立跨省市团体创新机制,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合作,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启动开放研究基金的申请,申请事项如下:
一、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方向
1. 中药创新药物与设计研究
2. 中药药效物质基础与机制研究
3. 中药药理与毒理研究
4. 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5. 中药临床评价与循证研究
6. 中药品质评价与资源开发利用
7. 智能技术与中医药融合研究
二、资助形式和金额
各类项目经费来源于实验室建设经费,一经立项将采取校级科研课题的模式开展管理和考核工作。拟资助课题30项,其中重点课题(4万元/项)14项,一般课题(2万元/项)16项。
三、申请人条件
凡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或硕士及以上水平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直接申请。
四、申报要求
1. 申请者必须是课题实际负责人,具备主持本课题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2. 重点实验室提倡不同学科间的交叉协作,课题组成员不一定来自同一单位,人员要精干,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 同一项目已经申请其他级别项目并获得立项,不得以相同内容再次申请开放性基金,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立项资格。
4. 鼓励校外及省外科研人员联合校内人员申报,项目经费须依托校内合作者进行管理。
五、课题申请与管理
1. 本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研究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 课题申请人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湖南省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研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25年度开放基金汇总表》(附件2)。
3. 材料报送要求:①纸质版: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②电子版:申请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12月1日下午17: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 中医药科学院联合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予以公示。
5. 目前正在承担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请,已经完成结题验收的可以申请。对完成好的课题组,特别是将本重点实验室资助的研究内容在国内外核心刊物(SCI、EI收录)上发表了论文的申请者将优先考虑。
6. 成果署名:结题时需有明确标注作者单位“湖南省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研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National Key Laboratory Cultivation Base of Chinese Medicinal Powder & Innovative Medicinal Jointly Established by Province and Ministry)和“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科学院”(Academy of Chinese Medical Sciences, 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的论文,以及申请人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的国内外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受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申请者所在单位共有。
7.资助经费的使用须严格遵循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8. 研究周期截止后,将统一开展结题考核。结题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销立项处理,并按规定收回已拨付的经费。
9. 课题结题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研究工作总结及结题报告;(2)发表学术论文、著作(部分)复印件;(3)专利、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精诚楼附楼332室
联系电话:0731-88459551
联系邮箱:kjcxzx@hnucm.edu.cn
附件:
1.湖南中医药大学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2.湖南省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研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25年度开放基金汇总表
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