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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5年06月16日 10:54  点击:[]

各部门、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校行科字〔20235号)的有关规定,科技处将组织2025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的所有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2024年立项的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一类项目。

二、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研究期限内,完成立项项目的研究,达到预期目标,并按要求将项目经费使用完毕,原则上不允许延迟结题。

(一)项目结题要求:1.公开发表与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一篇及以上;2.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授权(署名第一)一项;3.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形成研究报告(需两名及以上专家审核签字);4.社会科学类的项目可为调查报告、创业计划书或政策建议等,项目成果得到宣传报道或批示。

(二)用于结项的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必须标注“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字样。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湖南中医药大学”。

三、结题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审核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论文、专利、研究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二级学院报送至所在学院,职能部门报至科技处。

(二)各学院负责本学院项目的结题审核,科技处负责职能部门项目的结题审核。

(三)91516:00前,各学院将纸质版《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审核汇总表》(按照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分类排序)报备至科技处。科技处将不定期对各学院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增加/减少各学院下年度立项名额。

联系人:熊桦  谢敏敏

联系方式:0731-88458735

联系邮箱:hzdkjckx@hnucm.edu.cn


附件:

1.《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2.《湖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审核汇总表》

3.2023年、2024年立项名单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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