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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02日 14:29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52号)要求,科技厅将开展2024年度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4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支持的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平台计划、创新人才计划、创新生态建设计划项目均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二、评价内容

1.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市县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是否足额、按时到位;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资金缺口、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行为。

2.专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任务书,核查技术指标、经济指标、成果产出等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3.问题整改情况。历年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三、工作安排

1. 单位自评阶段(202541—48日)

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中绩效评价模块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填报完成后由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由承担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如遇系统无法填报的情况,请联系平台操作咨询专业人员。

2. 推荐单位审核阶段(202548411日)

各省直部门、市(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等项目推荐单位,于411日前通过系统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自评内容进行审核。

3.结果报送阶段(2025418日前)

省科技厅根据各推荐单位复核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并报送至省财政厅。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推进绩效自评工作。

2. 压实责任,落实整改。各单位应真实、准确、全面的填报《项目自评表》,逾期未填报的,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切实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对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将启动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

3. 强化运用,结果公开。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度专项资金部门评价报告将于620日前在厅官网进行公开。

五、其他事项

省财政厅已将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列入三年(2022-2024)整体财政评价范围,并将对部分项目实施现场评价。各级科技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绩效评价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六、联系方式

省科学技术事务中心0731-8898805688988973

湖南科技云平台操作咨询0731-8458692184586761

湖南中医药大学自科项目咨询:0731-8845806988458072李玲、邝鸣

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才、平台奖励:0731-88458068(傅维劼)

各二级单位管理员列表:

序号

学院

管理员

1

护理学院

黄河

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瞿昊宇

3

科技创新中心

何璎

4

针灸推拿与康复学院

吴昊洋

5

中医学院

殷淑婷

6

人文与管理学院

闫云云

7

医学院

毛妍

8

机关

邝鸣

9

中西医结合学院

肖凡

10

药学院

肖嫩群


附件:

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 绩效评价项目填报用户操作手册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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