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基金项目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有关规定(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指南》为准。
2.限项规定:
(1)一般性规定: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均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的项目不计入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总数范围。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原项目计入总数范围,作为主要参与者的不计入。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合计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22年(含)以前批准的项目不计入总数范围;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总数范围。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
(4)其他限项规定详见《项目指南》相关要求。
二、校内申报要求
1. 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按照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安排表(附件1)积极组织好项目申报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指导工作;
(2)组织学科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申请质量;
(3)组织好本年度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
2. 申请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后,遴选适合自己的申请类别,于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附件2),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填写“申报人员注册信息登记表”(附件3),发至各二级单位、部门的科管专员,申请开户;忘记用户名密码的,也请联系相关单位、部门科管专员(附件4)。
3. 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改革举措(具体请阅读《指南》)。
4. 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含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医院)聘用人员,另外:
(1)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的工作时间。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无工作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并取得同意后,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申请人根据学科归属编至各二级单位,并填写“依托湖南中医药大学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的协议”(附件5),统一交至各二级单位存档备查。
(3)我校在站脱产博士后仅可申请青年、面上项目(无需提交承诺函)。
5. 伦理审查及其他科技安全工作:项目申请中如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1)医学临床伦理审查:涉及临床试验的项目由所在医院自行完成医学临床伦理审查;大学本部和无医学伦理审查资质的医院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审查材料(附件6),由各二级单位、部门汇总后(附件7),交由科技处统一受理并委托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审查。
(2)动物伦理审查:涉及动物实验的项目,由各二级单位初审,科技创新中心实验动物中心终审,相关工作流程详见附件8。
(3)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我单位可提供P2实验室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承诺书(附件9),由各学院汇总后(附件10),交由科技处统一受理审查。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最终出具审批件后下发至各项目负责人上传系统,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三、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1. 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2. 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3.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12)等及有关规定,遵循“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5. 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并如实填写合作单位申报协议(附件13),如不分合作经费可不签。本协议不提交给基金委,由学院收集交科技处存档。
6. 2025年申请变化重要提示:详见附件14。
四、申请材料要求
1. 避免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申请人应逐项阅读 “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附件15),严格按照形式审查的有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25年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3. 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上传要求(逐项上传):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扫描件;
(2)如上传专著,应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和授权专利,应提供奖励证书和授权专利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4)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电子版扫描件;
(5)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不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以上两类附件请申请人直接从申报系统下载);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与申请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提供的依托单位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科研伦理证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
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部分和正文“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部分相关科学部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邝鸣
联系电话:0731-88458069、0731-88458072
联系QQ:185738041、879229442
联系邮箱:hzdkjcxm@hnucm.edu.cn
联系地址:一号办公楼405室
附件:请通过OA下载或联系各科教科获取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