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校行科字〔2016〕4号)的有关规定,科技处将组织2022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材料要求
1.结题范围:2024年以及之前年度未结题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附件12024年12月待验收项目清单)。
2.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报告》(附件2)
(2)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论文、著作复印件;其它(专利、奖励、人才培养等说明及证明材料等)。
(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结题报告和课题申请书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结题受理时间
请各学院科教科汇总结题材料,于2024年12月17日前统一由科教科将以上结题材料以及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科技处(一办407),结题报告(附件2)及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请各学院整理好统一发送至邮箱:hzdkjcxm@hnucm.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的研究成果达到申请书计划的预期成果,即可通过结题;
2.科研论文只认定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
3、科研成果必须标注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编号。
4、各学院科教科对本学院项目进行初审,即填写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是否达到结题要求一栏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邝鸣
联系电话:0731-88458735
附件:1. 2024年12月待验收项目清单
2. 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结题报告
3. 湖南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