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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应用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12日 08:28  点击:[]

各学院部门、单位、学院:

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已启动2024年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应用类)结题工作。请已达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于11月18日11:30前“长沙市社科联课题管理平台”(http://115.29.227.84:6088/login)完成结项申请填报,并将结题申请表(附件1)、研究成果(附件2)、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附件3)打印一式两份提交至科技处407办公室。

结题相关要求如下:

一、课题成果要求

(一)重大课题研究报告有市委书记、市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或国家部委在职分管部级领导的明确肯定批示,且须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 《求是》杂志)发表相关论文1篇(含1篇)以上;或获得国家级领导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或国家主管部委正职肯定性批示,且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报刊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含1篇)以上。

(二)重点课题研究报告有上述“第一项”规定的领导批示或市级及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明确肯定批示,并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或《长沙智库》《长沙社科》 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含1篇)以上。

(三)一般资助课题研究报告有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明确肯定批示,并在公开出版刊物或《长沙智库》《长沙社科》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含1篇)以上。

(四)一般自筹课题研究报告在公开出版刊物或《长沙智库》《长沙社科》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含1篇)以上。

(五)年度规划课题外的其他专项、委托课题,按发布的课题通知或签订的协议执行。

(六)课题成果为专著的,须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

(七)如涉及保密的课题,按相关规定办理。凡公开发表的文章、 公开出版的专著均须注明:“长沙市社科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或“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员XXX”字样,以及课题编号。

(八)课题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获得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提出的理论观点、对策建议等被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较完整采纳吸收;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明确肯定批示;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在中央“三报一刊”收录1篇以上。

二、课题成果呈报领导签批首页要写明:“本课题组承接的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课题成果发布、发表及运用转化过程均要注明“长沙市社科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字样。

三、研究成果的报送文本请按附件格式报送。

四、《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需手写签名并与课题成果一并按结题期限提交。


附件:

1.结题申请表

2.研究成果

3.意识形态责任承诺书



联系人:社会科学管理科 朱萱

联系电话:0731-88458735


科技处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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