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与国内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学术交流,达到强强联合、互相促进、优势互补的目的,建立跨省市团体创新机制,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合作,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启动开放研究基金的申请,申请事项如下:
一、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方向
1.中药创新药物研究设计
2.中药作用系统生物学研究
3.中药药理毒理研究
4.中医心血管研究
5.中药新药临床研究
6.中药工艺与标准化研究
7.新技术用于候选药物的研究
8.中药作用物质基础研究
9.中药品质评价与资源开发利用
二、申请人条件
凡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或硕士及以上水平的国内外科研人员均可直接申请。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课题实际负责人,具备主持本课题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2.重点实验室提倡不同学科间的交叉协作,课题组成员不一定来自同一单位,人员要精干,以便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同一项目已经申请其他级别项目并获得立项,不得以相同内容再次申请开放性基金,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立项资格。
四、课题申请与管理
1.本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研究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课题开展结题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立项,收回经费。
2.课题申请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稿一式三份)并提交至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楼附楼33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kjcxzx@hnucm.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科技处会同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予以公示。
4.目前正在承担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负责人不能重复申请,已经完成结题验收的可以申请。对完成好的课题组,特别是将本重点实验室资助的研究内容在国内外核心刊物(SCI、EI收录)上发表了论文的申请者将优先考虑。
5.成果署名:结题时需有明确标注作者单位“湖南省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研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National Key Laboratory Cultivation Base of Chinese Medicinal Powder & Innovative Medicinal Jointly Established by Province and Ministry)的论文,以及申请人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的国内外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
6.本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经费一般仅限于在本实验室内使用。课题结题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研究工作总结及结题报告;(2)发表学术论文、著作(部分)复印件;(3)专利、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31-88459551;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