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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科普” 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16日 15:13  点击:[]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提升我校师生科学素质总体目标,广泛发动我校师生参与科普工作,传播科学精神、培育创新文化,打造科学科普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的校园氛围,科技创新中心联合科技处决定启动“湖南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科普”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专项课题围绕实验动物科普展开,包括项目开展背景、所研究人类疾病介绍、动物模型介绍、模型建立过程和结果等基本内容,鼓励师生积极申报,多角度自主选题、创新科普方式、拓展实验动物科普内容,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内容拟定课题主题

二、项目资助

专项课题拟资助15项,其中教职工组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学生组1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0.5万元。

三、项目管理

一)成期限: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二)项目结题根据申报主题方向和内容以科普视频或科普绘画的形式作为项目结题主要依据,并附带相应文字说明材料。其中教职工申报内容突出广泛性、自主性和创新性,学生申报内容突出专业性和针对性。4分钟以上的高质量实验动物科普视频。视频内容需包括项目背景介绍、所研究人类疾病及其动物模型介绍、模型建立过程与评价结果等基本内容。要求项目成果视频清晰度高,具有一定拍摄技巧和艺术性,内容真实、细致、全面记录项目开展进程,强调项目成果的科普性和传播性。20张以上的高质量实验动物科普绘画。绘画内容围绕实验动物科普主题,可从实验动物介绍、动物模型、行为评价等方面展开。要求绘画内容具有一定的知识性、艺术性与趣味性,能够较完整的反映所展开的科普主题。

三)经费使用:订阅、印刷、购买相关项目资料等费用项目调研、会议、等所需费用实验动物订购、实验技术研究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课题研究成果可供科技创新中心使用。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湖南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科普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成果或拟发表证明不能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课题申报面向湖南中医药大学全体在校教职工及2021级、2022级硕博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课题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热心科普工作及公益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申报项目,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力条件和技术装备,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三)申报要求:

申报作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和趣味性。科学知识、科学原理表述客观准确、简洁清楚、通俗易懂,不存在版权争议。申报团队和申报人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报书正文可以附带必要的文字、图片等附件资料。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课题申报书打印3交至实验动物中心三楼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516005398@qq.com。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28日结束,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庆 15074956491;余曦明 13755003642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科普专项课题申报书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中心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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