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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06日 10:56  点击:[]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校行科字〔2008〕1号)的有关规定,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将组织2019年度之前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材料要求

1. 结题范围:2019年度以及之前年度未结题的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项目(附件1待验收项目清单)。

2.要求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附件2);

(2)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3)论文、著作复印件、其它(专利、奖励、人才培养等说明及证明材料等);

(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结题报告和课题申请书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结题受理时间

请课题负责人汇总结题材料,于2022年715日前将以上结题材料以及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统一报送科技创新中心办公室333,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统一发送至邮箱96436066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课题的研究成果达到申请书计划的预期成果,即可通过结题;

2.发表论文的列表请严格按照所给的格式给出,需要给出全部作者姓名、杂志名称、期号、卷号、年月、页码等,对于尚未发表但已经正式录用的论文,需要在附件中给出该论文的一份打印稿和录用通知书原件;

3.科研成果必须标注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编号;

4.递交的专利申请需要有申请号,已授权的专利申请需要有专利号,至少有一个发明人是该课题的负责人,且其第一或第二职务发明单位必须是湖南中医药大学,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专利申请不算作结题成果。

 

附件:1. 待验收项目清单

2.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

3. 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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