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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沙市2022年创新平台储备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26日 19:07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持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供给能力,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协同创 新体系建设,现就长沙市2022年创新平台储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储备范围

1、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

2、省工程研究中心

3、省级"双创"示范基地

二、储备条件

拟申请储备长沙市2022年创新平台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包括高端装备 产业、新材料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 兴服务业、未来产业)。

2、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 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3、管理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4、2021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技术开发仪 器设备原值、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等须达到各类平台 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5).同时还须分别符合《国家企 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湖南 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2017〕287 号)、《长沙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长发改高技[2018〕5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 第34号令)、《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发改 高技规〔2021〕5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 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带动  作用进一步促改革稳就业强动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6号)明确的其他基本要求。

5、申请储备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须具备下一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2年以上。

三、工作要求

1、2022年各级各类平台的推荐和认定将从此储备库中择优选择,未进入储备库的原则上不得申报2022年各级各类创新平台,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轮征集工作。

2、各部门须认真对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基本条件进行自评,符合各项条件的部门按照附件表格填报入库平台基本情况,于5月9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资料报科技处408,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645197193@qq.com。

联系人:社会科学管理科  张雪 15874074363 

                   谢敏敏 16675581202


附件: 1、2022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储备基本情况表

2、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储备基本情况表

3、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储备基本情况表

4、2022年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储备基本情况表

5、2022年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储备基本情况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2年4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参与申报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信息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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