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部门:
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校行发〔2020〕1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调整补充规定》(校行发〔2021〕31号)文件,现就2021年度专职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核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A类专职科研人员按《湖南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附件1)相关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2.请B类专职科研人员填写B类专职科研人员绩效考评细则表并签字(附件2);
3.请以实验室或部门为单位于2021年11月22日10点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科技处4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8697535@qq.com。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 B类专职科研人员绩效考评细则表
3. 湖南中医药大学专职科研人员一览表
联系人:张 雪 15874074363 姚琛潇 15074891309
科技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