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新

关于调整优化湖南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

2021年07月17日 17:17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湘教通〔2021〕175 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高校主动对接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对历年来立项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优化的平台范围

2003-2019 年立项的共7个湖南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高校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调整优化原则

湖南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的调整优化工作遵循“凝练方向、优化队伍、整合资源”的原则

——凝练方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及“三高四新”战略需要,围绕前瞻性基础研究、省内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和湖南省改革发展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结合本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实际发展需求科学定位、凝练研究方向。

——优化队伍。对现有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和高校社科基地的人才队伍进行优化。平台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原则上应是本校在职在岗人员。依托高校应根据新的研究方向确定学术带头人,调整人员结构,确保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以中青年学术梯队为主、敢于创新的研究队伍。

——整合资源。围绕“重大科学前沿、优秀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急需及区域重大发展需求”四个方面,聚焦一流学科和应用特色学科建设,集聚优秀创新团队和优质资源,优化整合现有平台。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和研究方法创新、鼓励高校与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之间合作。

三、调整优化方式

自主调整。各高校统筹考虑本单位高校重点实验室和高校社科基地的布局,在现有平台总量范围内,自主进行调整优化,重新整合、新设或保持不变。原立项的高校重点实验室已培育建设成为国家、部委或省立项建设的平台,原则上不再作为我厅立项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各高校可自主撤销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不符合要求的高校重点实验室,撤销后另行推荐申报新设平台总量不变。自主调整优化后各高校重点实验室现有数量保持不变审核认定。在学校自主调整优化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高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下发立项通知。

四、认定条件

1.以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为支撑,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双一流” 学科和应用特色学科;具备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项目、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2.具有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水平学术造诣的学术带头人;研究队伍知识结构合理、以中青年学术梯队为主、敢于创新;有良好的科研基础、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3.具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 1000 平米) 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实验手段(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500 万元);有比较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与健全的管理制度。

4.依托学校能提供良好的支持条件。每年能保证足够的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五、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组织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见附件 2)于7月24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与平台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15874074363

箱:378697535@qq.com

附件:

1.我校现有高校重点实验室一览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科技处

                                                2021年7月17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2 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