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发〔2017〕3号)和《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开放性基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倡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讨论,拟设立研究生开放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1.天然药物化学与分析研究;
2.修饰及组合制剂制备与评价研究;
3.生药品质评价与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4.药理学研究;
5.新药设计、合成以及生物活性研究。
二、资助对象
1.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一流学科研究生均可以申报。
2.学生是项目的主体。每个项目需配备导师,参与项目的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需要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实验研究报告。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确保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工作。
3.由指导老师负责项目经费使用,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三、资助形式和金额
各类项目经费来源学科经费,一经立项将采取校级科研课题的模式开展管理和考核工作:拟资助课题10项左右,每项资助1万元。
四、项目实施原则
1.兴趣驱动。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毕业前完成研究和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课题)、自主完成实验(课题)、自主管理实验(课题)。
3.重在过程。注重创新性研究和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五、项目申请与管理
1.学生以个人或团队向学校提出项目申请,学科协同科技处负责组织评审和管理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2.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资助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需在研究生毕业前完成项目。
3.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科研究生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见附件1。
4.项目申请人在2021年6月22日前向药学学科提交项目申请书,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95229401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5.成果署名:项目来源注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药学开放基金项目(Pharmaceutical Open Fund of Domestic First-class Disciplines (cultivation) of Hunan Province),符合湖南中医药大学成果统计署名要求,第一单位含湖南中医药大学字样,项目负责人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学生毕业前应完成项目计划工作。项目结束后,由学科组织项目验收。验收过程中,必需提交的材料为各学生项目的结题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药学院实验楼C633室
联 系 人:彭彩云
电 话:13874807689
电子邮箱:952294018@qq.com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学科研究生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一流学科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