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关于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验收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8年度以及2018年以前年度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除外,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一)项目实施效果情况。项目关键技术研发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情况、项目完成后科研产出情况,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科技报告撰写与呈交情况等。
(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核算、使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组织实施与服务取得的成效,如产学研结合、重大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
三、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以合同书(任务书、预算书)为依据,对照其中的研究任务、绩效指标和经费预算等内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验收:
(一)书面验收。对专项经费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由我厅计划主管处室组织专家审核验收资料。
(二)会议验收。对专项经费30万-100万元的项目,由计划主管处室以现场或集中会议方式,组织管理、技术和财务专家开展验收。
(三)综合验收。对专项经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采取现场会议验收方式,厅科研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先组织财务核查,再由计划主管处室组织综合验收,其中原省产学研专项试行验收综合绩效评价。财务核查由我厅委派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承担单位做好财务凭证准备及配合工作,不需支付相关审计费用。
四、验收流程
(一)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11月20号之前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http://61.187.87.55/egrantweb/)填写科技报告和验收报告内容,上传项目执行、绩效指标完成和财务凭证等佐证材料(附件2-5)。
(二)受理审查。厅项目管理服务机构按照验收资料受理审查要求(附件6),通过系统对项目验收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方予以受理。
(三)系统初审。项目推荐单位通过系统对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申请验收项目的资料进行集中审查,并在验收意见栏中录入审查及是否同意参加验收的意见。
(四)资料寄送。11月25号之前项目负责人在线打印验收报告(系统显示待接收纸质材料才可以打印),与佐证材料一并装订(一式一份)送至科技处407办公室。
(五)组织验收。计划主管处室严格依据任务书约定的目标、指标等,分别采取书面、会议或综合验收方式对项目进行考核评价,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验收工作依托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系统验收流程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验收证书》。
(二)科技报告审核合格后将上传至“湖南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面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凡涉及商业秘密的,请自行做好规避。审核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可在线办理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领取手续;审核不合格或未提交的,视为未完成验收。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王雅静、向琴 88458072
厅计划主管处室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88988864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88988747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88988715 基础研究处
88988908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88988669 农村科技处
88988881 社会发展科技处
88988835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88988830 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
88988860 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88988730、88988732 项目受理评估中心
省科技报告呈交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84586773、84586791 省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
498401022 科技报告咨询服务QQ群
财务核查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88988973、88988057 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科技成果登记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84586818 省技术产权交易中心
165554529 科技成果登记咨询服务QQ群
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88988619 公共服务平台(新)系统
附件:
1、验收项目清单
2、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3、项目验收报告提交材料清单
4、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
5、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6、项目验收资料受理审查内容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