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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0年08月29日 18:23  点击:[]

各学科依托单位及学科: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开展中期自我评价。由学科建设办牵头完成中期自评方案,包括自评的时间安排、组织方式、分工、内容,以及专家作用的发挥、校内征求意见等。

(二)编制中期总结报告。根据自评结果,编制本校建设整体总结报告和学科建设总结报告。三个省级一流学科(01中医学、02中西医结合、03药学)分别编制学科建设总结报告(报告提纲参照附件1,每个学科的报告不超过8000字,学科建设亮点要单独成段,体现在报告中),《湖南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中期总结报告》由学科建设办牵头编制(报告提纲见附件2,不超过2万字)。数据时间为201711日至2020831日。

(三)制作建设方案对标情况表

总结报告应将建设实际进展、成果等与省级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建设计划任务书)和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的对标情况进行梳理描述,对完成情况及效果作出分档自我评价,逐项列出对标情况(对标情况表见附件3)。

(四)提炼典型案例

提炼学校、学科实施“六大计划”中的典型案例,三个省级一流学科每个学科至少报送三个典型案例。每个案例600-800字(具体要求及模板见附件4)。

二、工作安排

三个省级一流学科需在2020年95日之前提交建设学科总结报告、学科对标情况表、典型案例电子版WORD格式至邮箱:13116766@qq.com,纸质版一式一份(学科带头人在封面签字,依托学院盖章)于9月7日之前提交至学科建设办。

邮件标题和文档分别按照“(01-03)+学科名称+总结报告”“(01-03)+学科名称+对标表”“(01-03)+学科名称+典型案例”规则命名。

联系人:谢明霞

联系电话:0731-88458735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

2双一流建设中期总结报告(提纲)

3双一流建设对标建设方案情况表(学校/学科)

4. 双一流建设典型案例撰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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