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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增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18日 10:54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5号)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的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增选专家应为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3.近五年获得省部级及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3

二、时间要求

请符合增选条件的老师于1125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94302213@qq.com,纸质版送至科技处407办公室。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5号);

2. 《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申请表》;

3. 《学科与分类代码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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