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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16日 15:1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根据《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中医药〔200841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7年以前(含2017年)立项的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

二、结题要求

相关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如实填写《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并准备好有关结题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需准备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

(二)结题范围: 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的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1130日,2017年立项的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530日,不再接受延期结题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名单见附件1

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1.《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附件2

2.课题任务书(复印件);

3.研究计划人员、单位变更批复(无变更不需提供);

4.研究总结技术资料(对课题研究进行总结,形成1万字左右总结报告);

5.发表论文、著作的复印件(各学院需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著作复印件要求包含著作封面、目录);

6.经费支出证明材料(经费支出要求规范合理,且必须提供发票等复印件,承担单位财务部门需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20195月提交的结题材料请在此次结题工作中补充发票复印件及财务报账明细单(名单详见附件6)。

7.其它(专利、鉴定、奖励、人才培养等说明及证明材料等)。

因特殊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开展不能结题的,项目依托单位需向省中医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对于逾期不办理结题或未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的项目,局将按照《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终止课题或取消立项并要求项目依托单位退还已获资助的经费,并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单位予以惩戒。

三、结题方式

结题方式采取会议答辩和书面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一般课题做书面审核,重点课题做会议答辩。

、结题受理时间

1.请各部门于20191124日以前将结题纸质材料、部门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及所有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科技处(完成情况报告表电子版发送至9430221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20195月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可在科技处407办公室领取材料,附上补充的发票复印件及财务报账明细单后于20191124日提交。

大学联系人:  李丹丹    朱萱  

大学联系电话:0731-88458072

邮箱:94302213@qq.com

附件:

1. 2019年湖南省中医药科研基金未按期结题项目名单

2. 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课题完成情况报告表

3. 部门结题情况汇总表

4. 结题注意事项

5.《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中医药〔2008〕41号)

6.2019年5月提交结题材料中需补充发票复印件的项目名单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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