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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医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说明

2019年04月29日 16:27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之前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科技成果鉴定。2017年2月起,科技部明确正式废止科技成果鉴定,改由专业评价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评价。  

   湖南省医学会作为我省医药卫生类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所开展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是我省医药卫生类科技成果进行应用、推广、转化以及申报科技奖励的重要环节和依据。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关于科技成果评价的时间  

 由于科技成果评价须依据一定程序完成(从接受委托到出具报告通常需60-90个工作日),因此务请各项目负责人(单位)根据应用转化、申报奖励等的时限要求,提前申请成果评价。  

 二、关于科技成果评价的申请程序  

 1. 登录湖南省医学会网站“科技评审管理平台” (http://www.hnma.org.cn)填写项目材料。(登录账号及密码由所在单位科教部门分配)。  

 2. 待形式审查通过后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三、关于科技成果评价须提交的材料  

 1. 成果评价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2. 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3. 科技成果评价委托合同  

 4. 知情同意证明  

 5. 单位排名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请登录湖南省医学会网站,在“科技评审”中“科技成果评价”栏目中下载。  

 四、湖南省医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  洁          0731-84822262  

        钟小雷  贺晓华   0731-84822194  

 地  址:长沙市湘雅路30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503、1502室  

注明:湖南省医学会科技成果评价主要针灸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9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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