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防治眼耳鼻咽喉疾病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是湖南省科技厅批建的省级重点实验室,依托湖南省中医五官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眼科学和中医耳鼻咽喉科学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为促进学科发展和实验室建设,加强中医药在眼耳鼻咽喉疾病方面的研究、应用,现发布中医药防治眼耳鼻咽喉疾病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研究选题范围
研究方向一:中医药防治眼表疾病研究,包括采用中医药防治干眼症、角膜炎、近视手术后角膜上皮恢复等方面的研究。
研究方向二:中医药防治鼻咽癌研究,包括鼻咽癌癌前病变中医药防治研究,鼻咽癌防治中药筛选、机制研究,鼻咽癌诊疗规范化研究等。
研究方向三:中医药防治眼内疾病及青光眼研究,包括眼底退行性病变(包括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萎缩、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等)、眼底出血性疾病、眼底炎性疾病、视网膜脱离和青光眼等中医药防治研究。
研究方向四:中医药防治变应性鼻炎研究,包括变态反应性鼻炎中医药防治研究,变态反应性鼻炎中医病机研究,变态反应性鼻炎的临床诊疗技术研究等。
二、申请资格
1、湖南中医药大学40周岁以下,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的青年教师。
2、申请者本人必须具备实际负责并主持本项目工作的能力和条件。每位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
3、每个项目仅设1名项目负责人,以往申报过学科开放基金项目获准立项而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4、申请课题应符合本项目指南所列范围,与学科和实验室发展规划相符合,科研项目具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新颖的研究内容。
三、资助强度
拟资助6-8项,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4万元。
四、项目申请与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资助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2、项目申请人填写《中医药防治眼耳鼻咽喉疾病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见附件。
3、项目申请人在2018年12月30日前向中医药防治眼耳鼻咽喉疾病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4、省重点实验室会同科技处组织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专家组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及时通知获得基金资助的申请人。
5、结题验收标准:项目来源注明“中医药防治眼耳鼻咽喉疾病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项目需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中医药防治眼耳鼻咽喉疾病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中文署名为:中医药防治眼耳鼻咽喉疾病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长沙410208;英文署名为:Hunan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for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of Ophthalmology and Otolaryngology Diseases with Chinese Medicine, Changsha 410208, China
联系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含浦校区科研楼13楼,1311室
邮政编码:4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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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