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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5-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的通知

2018年10月10日 14:53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落实《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校行科字【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科研项目实施进展实际情况,现对2015-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进行发放。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放科研项目范围

2015年和2016年立项,并按要求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见附件1)。

二、发放对象

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计划书中明确的项目组成员,研究生以及非项目组成员(临聘人员)不得安排绩效支出,按规定其贡献可根据项目预算以劳务费形式体现。

三、发放原则

1、绩效支出发放按间接经费到位时间和方式确定:项目预算中的间接经费按年度到位的,年度考核通过后对其中的绩效支出进行发放。

2、分配方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参加人员(研究生除外)对项目实施所做出得实际贡献,按照间接经费中绩效支出的预算额度,统筹安排提出绩效支出发放方案。

四、发放流程

1、科技处根据项目预算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发布可发放绩效的项目清单并下发通知;

2、各学院、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根据发放对象要求和发放原则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签字后交学院(附属医院)科研科;

4、学院(附属医院)科研科核实各项目绩效发放对象范围和发放额度,并将本学院申请表汇总电子文档,核实无误后将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交科技处;

5、科技处汇总各学院绩效支出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绩效支出发放表至计划财务处;

6、计划财务处按有关规定发放绩效支出,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领取人自行承担。

五、特别说明

绩效支出指使用项目间接经费的绩效预算,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贡献,发放给项目组成员。从项目直接费用预算支出发放给研究生、博士后、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项目组成员的劳务费不属于绩效支出,不在本次发放范围之内。

六、材料截止时间

各学院(附属医院)提交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

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88458072

邮箱:48797696@qq.com

附件:

1、2015-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发放清单

2、湖南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

3、学院科研项目间接经费绩效支出发放申请汇总表

科技处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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