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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18年06月14日 11:14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教育部决定启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申报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的范围

(一)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下列4个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简称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简称科学技术进步奖);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

(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分为下列3个奖种:

1.国家自然科学奖;

2.国家技术发明奖;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基本条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2.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7.项目推荐前应办理科技成果登记。通用项目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8.具体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请参照《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三、推荐、审批程序

1、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推荐项目将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至教育部。

2、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需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登记(青年奖、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请各部门于6月20日前将科技成果登记表统一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截止时间

1、请各申报人于2018612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申报,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科技处统一分配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网络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28

2、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通用项目推荐书书面材料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4,选填)

3.请各部门将纸质材料于2018年6月29日前汇总(汇总表见附件)后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

 联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731-88458072

邮箱:94302213@qq.com

附件1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附件2: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附件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

  附件4:回避专家申请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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