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签订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合同有关事项变化和要求
1、有关事项变化
今年项目合同书内容有变化,由原来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书,改为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依托单位签订合同书。
2、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杰青、面上和青年项目合同签订要求
项目负责人(见附件2)参照合同签订有关事项说明(见附件1)仔细填写合同书,只需填写项目信息简介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见附件3),依托大学统一与省基金办签订合同;
3、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合同签订要求
省市联合基金项目需单独签订合同(见附件4),经大学盖章后报送联合基金项目所在市科技局,由市州科技局统一报送至省基金办。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完善资助项目汇总表信息(附件2),并统一收集本单位项目信息简介及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一式两份(附件3,注意A4纸张打印不要装订),纸质材料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电子材料发至邮箱441850457@qq.com。
请各二级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合同签订工作,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李丹丹、王雅静
联系方式:88458072
科技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