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促进我校(院)科研活动的健康发展,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学校拟制定《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不端处理办法》,现将《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不端处理办法(征集意见稿)》(见附件)发至各部门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作为进一步修改的基础。希望各部门大力帮助,于9月22日上午12点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科技处407办公室。修改意见可直接在打印的纸质稿上修改,并由本部门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盖章。没有意见和建议的,也请反馈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交由407办公室。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7年9月18日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术不端处理办法(征集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