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度校级科研基金“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重点专项申报意见的通知
2017年10月26日 09:36 点击:[]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要求,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同时为贯彻中医基础理论研究“两个面向”的方针,面向国家中医发展战略需求,面向中医科学前沿,加强宏观和长远布局,不断凝练和提升中医科技创新目标,使中医基础理论研究的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学校拟设立“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重点专项,现就专项项目申报相关事项向各学院(附属医院)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 专项项目申报目标
围绕“中医药基础理论指导下的经典名方复方制剂开发”为中心,形成处方筛选、方义衍变、理论研究、制剂工艺、量效关系、安全性评价、临床研究等全链条开发体系,使中医理论科研技术攻关与临床医疗实践技能有机结合起来,以创造出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专项项目申报方向
(一)选定1-2个经典名方。开展处方来源及历史沿革、方义衍变、配伍原则、病因病机、治则治法、既往临床应用等理论研究,对其科学内涵,方药的生物效应,科学合理、安全用药及其规律进行研究,提供经典名方临床疗效的理论支撑。
(二)围绕选定的经方进行制剂开发。开展经方中药材的资源评估、饮片及制剂工艺研究,建立相应的质量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确定科学合理的药材质量标准和制剂工艺。
(三)围绕选定的经方或者制剂,开展临床前药效及安全性评价。组建临床前安全性评价团队,对制剂急性毒性试验、长期毒性试验等进行研究,为后续临床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四)围绕选定的经方或者制剂,开展临床疗效及安全性研究。组建临床研究团队,对患者相应病症的诊断、治疗、预后进行研究,为经典名方及制剂临床疗效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专项项目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制定重点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请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并将修改意见于10月30日上午11点前发至电子邮箱48797696@qq.com。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731-88458072
科技处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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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关于征求对《关于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公开征求《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申报资料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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