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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15日 11: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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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自科基金办决定进行2018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6年度立项(项目编号以2016JJ开头)及2016年以前立项且未完成结题的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2017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暂不接收结题材料(应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结题要求

1、结题项目需准备的材料

结题报告(需装订成册,包括结题报告、项目立项合同和成果复印件),相关结题报告模板可到省科技厅网站“样本下载”中下载(http://www.hnst.gov.cn/bsfw/ggfw/ybxz/zrkxjj/)。

2、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制作结题报告。结题项目应符合《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表1中至少一项条件。

2)结题成果如论文、专著等须标注“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英文:supported by Hunan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和项目编号”,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3)论文要求正式发表,论文附件至少包括论文首页和标注页,并用荧光笔涂在标注处;专著要附原件。专利要附证书复印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要附批文复印件。

4)培养人才情况须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封面。

5)经费决算表的填写: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处打印的项目收支明细账如实填写,负责人签字后依次到计划财务处和审计处审核。

3、结题材料提交

需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汇总后于6月416:30前交科技处。

三、注意事项

1、根据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统一安排,有在研项目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科技计划项目,请准备申报2019年度项目的科研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结题验收。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相关要求,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因此,申请结题验收、中期评估项目还需通过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61.187.87.57:8088/reportsubmit/)分别提交一份最终科技报告、中期进展报告,呈交科技报告的授权码将统一发给项目负责人邮箱,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省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黄卉 84586773夏艳红 84586791)。

四、科技处联系人

李丹丹0731-88458072

电子邮箱:48797696@qq.com

                              科技处

                               2018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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